伯特兰定理
在經典力學裏,伯特蘭定理闡明,只有兩種位勢 可以給出閉合軌道:
可以給出閉合軌道:
 。 。
 
 。 。
 

約瑟·伯特蘭
其中, 是徑向座標,
是徑向座標, 是正值常數。假若物體從某位置移動,經過一段路徑後,又回到原先位置,則稱此路徑為閉合軌道。
是正值常數。假若物體從某位置移動,經過一段路徑後,又回到原先位置,則稱此路徑為閉合軌道。
1687年,物理学家艾薩克·牛頓在著作《自然哲學的數學原理》裏提出了萬有引力定律,解釋了行星繞著太陽的公轉为何遵守克卜勒定律。此后許多科學家開始研究,當行星的運動稍許偏離了這軌道時,可能會發生的狀況。其中一個問題為軌道是否仍舊閉合。但經過多年的探討亦無法給出合理的解答。直到1873年,法國數學家約瑟·伯特蘭發表伯特蘭定理,才正確解析此問題。该定理對於經典天體力學研究非常重要,伯特蘭定理給予實驗者一個精確的方法,來測試萬有引力的平方反比性質。
在現代物理學裏,理論物理學家發現由於廣義相對論效應,引力與距離不再成精確的平方反比關係,因此軌道是非閉合的。天文學家作實驗觀測到,水星繞著太陽公轉的橢圓軌道,其近拱點呈緩慢進動狀態。
 
前論
所有吸引性連心力都可以產生圓形的公轉軌道;這圓形軌道當然是閉合軌道;其形成的唯一條件是連心力恰巧地與離心力等值;後者決定了維持某圓形半徑所需的角速度。本篇文章不研究非連心力。一般而言,非連心力不會產生圓形的公轉軌道。
採用極坐標 ,一個移動於連心勢
,一個移動於連心勢 的粒子,其拉格朗日量
的粒子,其拉格朗日量 是
是
 。 。
其中, 是粒子質量,
是粒子質量, 、
、 分別表示
分別表示 、
、 對於時間
對於時間 的導數。
的導數。
這粒子的拉格朗日方程式為
 、 、
 。 。
由於角坐標 顯性地跟拉格朗日量無關,
顯性地跟拉格朗日量無關, 是個可略坐標,其共軛動量(角動量)
是個可略坐標,其共軛動量(角動量) 守恆,
守恆, 是個常數:
是個常數:
 。 。
將角動量的方程式代入徑向拉格朗日方程式,可以得到一個 的二次微分方程式,
的二次微分方程式,
 。 。
假設軌道是圓形軌道,方程式左手邊第一個項目是零,則如同期待的,連心力 等值於離心力
等值於離心力 。
。
對於時間的導數與對於角變數的導數之間關係為
 。 。
將這公式代入,可推導出一個跟角度有關,跟時間無關的軌道方程式:
 。 。
設定變數 ,改換方程式的變數為
,改換方程式的變數為 ,同時將方程式兩邊乘以
,同時將方程式兩邊乘以 ,可以得到一個常係數非齊次線性全微分方程式:
,可以得到一個常係數非齊次線性全微分方程式:
 。 。
 
導引
如同前面所說,給予粒子適當的初始速度,任何連心力都能產生標準圓形軌道。可是,假設給予粒子某徑向速度,則這些軌道可能不穩定(穩定在這裏定義為長久地公轉於同一條軌道),也可能不閉合。本段落會證明,穩定的閉合軌道只發生於平方反比連心勢或徑向諧振子勢(一個必要條件)。下一個段落會證明,這些位勢的確會產生穩定的閉合軌道(一個充分條件)。
為了簡化標記,設定 
 ;(1) ;(1)
其中, 是連心力函數。
是連心力函數。
則軌道方程式為
 。 。
如果要得到半徑為 的圓形運動軌道,必要條件是軌道方程式左邊第一項等於零,方程式變為
的圓形運動軌道,必要條件是軌道方程式左邊第一項等於零,方程式變為
 。 。
思考對於標準圓形運動軌道的變數 的微擾
的微擾 ,函數
,函數 在
在 的泰勒級數為
的泰勒級數為
 。 。
將此展開示代入軌道方程式:
 。 。
設定常數 (
( 的解答為標準圓形運動軌道):
的解答為標準圓形運動軌道):
 。(2) 。(2)
取至 的1次方:
的1次方:
 。 。
 必須是個非負數;否則,軌道的半徑會呈指數方式遞增。一階微擾解答為
必須是個非負數;否則,軌道的半徑會呈指數方式遞增。一階微擾解答為
 ; ;
其中,振幅 是個積分常數。
是個積分常數。
假若這軌道是閉合軌道,則 必須是有理數。繼續運算,從方程式(1),取對於
必須是有理數。繼續運算,從方程式(1),取對於 的導數:
的導數:
 。 。
這方程式對於任意 值都必須成立,因此可以將
值都必須成立,因此可以將 認定為函數
認定為函數 的參數。用符號
的參數。用符號 來代替
來代替 ,
,
 。 。
將方程式的變數換回為 ,
,
 。 。
這意味著作用力必須遵守冪定律:
 。 。
代入方程式 (1) ,  的一般形式為
的一般形式為
 。(3) 。(3)
假設實際軌道與圓形有更大的差別(也就是說,不能忽略 函數的泰勒級數的更高次方項目),則可以用傅立葉級數來展開
函數的泰勒級數的更高次方項目),則可以用傅立葉級數來展開 :
:
 。 。
因為高頻率項目的係數太小,傅立葉級數只取至 項目。方程式 (2)也只取至
項目。方程式 (2)也只取至 的三次方。注意到
的三次方。注意到 與
與 的數量級為
的數量級為 ,超小於
,超小於 ;
; 的數量級為
的數量級為 ,超小於
,超小於 與
與 。將上述傅立葉級數代入方程式 (2),匹配方程式兩邊同頻率項目的係數。這樣,可以得到一系列方程式:
。將上述傅立葉級數代入方程式 (2),匹配方程式兩邊同頻率項目的係數。這樣,可以得到一系列方程式:
 ,(4) ,(4)
 ,(5) ,(5)
 。(6) 。(6)
求 在
在 對於
對於 的微分:
的微分:
 
 。(7) 。(7)
 。(8) 。(8)
將方程式(7)、(8)代入方程式(4)、(6):
 ,(9) ,(9)
 。(10) 。(10)
再將方程式 (7)、(8)、(9)、(10)代入方程式 (5),經過一番運算,可以得到伯特蘭定理的重要結果:
 。 。
解答 是標準圓形軌道。只有平方反比連心勢 (
是標準圓形軌道。只有平方反比連心勢 ( )與徑向諧振子勢 (
)與徑向諧振子勢 ( )能夠造成穩定的,閉合的,非圓形的公轉軌道。
)能夠造成穩定的,閉合的,非圓形的公轉軌道。
 
平方反比力(克卜勒問題)
平方反比連心力給出的連心勢,像重力勢或靜電勢,以方程式表示為 
 。 。
處於這種連心勢的粒子,其一般軌道方程式寫為
 。 。
其解答為軌道函數 :
: 
 ; ;
其中, 是橢圓軌道的離心率,
是橢圓軌道的離心率, 是相位差,是一個積分常數。
是相位差,是一個積分常數。
這是焦點位於原點的圓錐曲線的一般方程式。當 時,這軌道對應於圓形軌道;
當
時,這軌道對應於圓形軌道;
當 時,這軌道是橢圓形軌道;當
時,這軌道是橢圓形軌道;當 時,這軌道是拋物線軌道;當
時,這軌道是拋物線軌道;當 時,這軌道是雙曲線軌道。
時,這軌道是雙曲線軌道。
離心率與粒子能量 的關係為
的關係為
 。 。
所以,當 時,這軌道是圓形軌道;
當
時,這軌道是圓形軌道;
當 時,這軌道是橢圓形軌道;當
時,這軌道是橢圓形軌道;當 時,這軌道是拋物線軌道;當
時,這軌道是拋物線軌道;當 時,這軌道是雙曲線軌道。
時,這軌道是雙曲線軌道。
 
徑向諧振子
為了方便解析這問題,採用直角坐標 。勢能可以寫為
。勢能可以寫為
 。 。
處於徑向諧振子位勢的粒子,其拉格朗日量 是
是
 。 。
這粒子的拉格朗日方程式為
 、 、
 、 、
 ; ;
其中, 是振動頻率。
是振動頻率。
常數 必須為正值;否則,粒子會朝著無窮遠飛離。這些微分方程式的解答為
必須為正值;否則,粒子會朝著無窮遠飛離。這些微分方程式的解答為
 、 、
 、 、
 ; ;
其中, 、
、 、
、 分別為x、y、z方向的振幅,
分別為x、y、z方向的振幅, 、
、 、
、 分別為其相位
分別為其相位
由於上述方程式經過整整一周期 後,會重複自己,軌道解答
後,會重複自己,軌道解答 是閉合軌道。
是閉合軌道。
 
牛頓旋轉軌道定理
牛頓旋轉軌道定理表明,對於一個感受到線性作用力或平方反比作用力的移動中的粒子,假設再增添立方反比力於此粒子,只要因子 是有理數,則粒子的軌道仍舊是閉合軌道。根據牛頓旋轉軌道定理的方程式,增添的立方反比力
是有理數,則粒子的軌道仍舊是閉合軌道。根據牛頓旋轉軌道定理的方程式,增添的立方反比力 為
為
 ; ;
其中, 是粒子原本的角動量,
是粒子原本的角動量, 是粒子的質量。
是粒子的質量。
所以, 。
。 
由於 是有理數,
是有理數, 可以寫為分數
可以寫為分數 ;其中,
;其中, 和
和 都是整數。對於這案例,增添立方反比力使得粒子完成
都是整數。對於這案例,增添立方反比力使得粒子完成 圈公轉的時間等於原本完成
圈公轉的時間等於原本完成 圈公轉的時間。這種產生閉合軌道的方法不違背伯特蘭定理,因為,增添的立方反比力與粒子的原本角動量有關。
圈公轉的時間。這種產生閉合軌道的方法不違背伯特蘭定理,因為,增添的立方反比力與粒子的原本角動量有關。
 
參閱
 
參考文獻
-  Bertrand, J. . C. R. Acad. Sci. 1873, 77: 849–853.
 
- Goldstein, Herbert.  3rd.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: Addison Wesley. 1980: pp. 89–92. ISBN 0201657023 (英语).
- Grandati, Yves; Bérard, Alain, , American Journal of Physics, August 2008, 76 (8): pp. 782–787
- Tikochinsky, Yoel, , American Journal of Physics, December 1988, 56 (12): pp. 1063–1157
- Zarmi, Yair, , American Journal of Physics, April 2002, 70 (4): pp. 446–449